A.6. 合并文档

您可以根据 第 4 节中关于修改版本的定义条款,将本文档与根据本许可证发布的其他文档合并,前提是您在合并后的文档中包含所有原始文档的所有不变部分,未经修改,并在合并后的作品的许可证声明中将其全部列为不变部分,并且您保留其所有保证免责声明。

合并后的作品只需要包含本许可证的一个副本,并且多个相同的不变部分可以用一个副本替换。如果存在多个名称相同但内容不同的不变部分,请通过在其末尾添加括号,注明该部分的原始作者或出版商的姓名(如果已知),或添加一个唯一的数字,使每个此类部分的标题都是唯一的。对合并后的作品的许可证声明中的不变部分列表中的节标题进行相同的调整。

在合并时,您必须合并各个原始文档中任何标题为“历史”的章节,形成一个标题为“历史”的章节;同样地,合并任何标题为“致谢”的章节,以及任何标题为“献词”的章节。您必须删除所有标题为“认可”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