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与独立作品的聚合

将本“文档”或其衍生物与其它单独及独立的文档或作品,在卷册或存储或分发介质上进行汇编,如果因该汇编而产生的版权不会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合法权利,超出各个独立作品所允许的范围,则称为“聚合”。当本“文档”被包含在一个聚合中时,本许可证不适用于聚合中的其他作品,除非它们本身是本“文档”的衍生作品。

如果第 3 节的封面文字要求适用于本“文档”的这些副本,并且本“文档”小于整个聚合的一半,则本“文档”的封面文字可以放置在括住聚合中“文档”的封面上,或者如果“文档”是电子形式,则可以放置在封面的电子等价物上。否则,它们必须出现在括住整个聚合的印刷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