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量复制

如果你出版份数超过 100 份的文档印刷版,并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本,你必须将这些副本用封面包裹起来,封面上需清晰易读地包含所有这些封面文本:封面文本放在封面上,封底文本放在封底上。两个封面都必须清晰易读地标明你是这些副本的出版者。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你可以在封面上额外添加其他材料。仅限于封面的更改的复制,只要它们保留了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在其他方面可以被视为原样复制。

如果任何一个封面所需的文本过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你应该将列出的第一个(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剩余部分延续到相邻的页面上。

如果你出版或分发份数超过 100 份的文档不透明副本,你必须随每个不透明副本附带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一份完整的文档透明副本,不含任何附加材料,供一般网络用户公众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匿名免费下载。如果你使用后一种选择,当你开始大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你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步骤,以确保这份透明副本在所述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至少在你最后一次(直接或通过你的代理或零售商)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不透明副本之后一年。

建议,但不是强制要求,你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提前联系文档的作者,给他们机会向你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