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下一节: 附录:如何应用 上一层: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前一节: 序言

复制、发行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本许可证适用于任何程序或其他作品,只要该程序或作品包含版权持有者放置的声明,声明其可以按照本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条款进行发行。下文中的“程序”指的是任何此类程序或作品,“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任何根据版权法产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一部分的作品,无论是原样还是经过修改和/或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在此之后,“翻译”一词无限制地包含在“修改”一词中。)每个被许可人都被称为“您”。

复制、发行和修改以外的活动不在本许可证的范围之内;它们在其范围之外。运行程序的行为不受限制,程序的输出只有在其内容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才受管辖(与是否通过运行程序生成无关)。这是否属实取决于程序的功能。

1.
您可以以任何媒介复制和发行程序的源代码的完整副本,只要您在每个副本上显着且适当地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完整保留所有提及本许可证和不存在任何保证的声明;并将本许可证的副本连同程序一起提供给程序的任何其他接收者。

您可以对转移副本的实际行为收取费用,并且您可以选择提供有偿保修保护。

2.
您可以修改您的程序副本或其中任何部分,从而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并根据以上第 1 节的条款复制和发行此类修改或作品,前提是您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您必须使修改后的文件带有显着声明,声明您更改了文件以及任何更改的日期。

b.
您必须使您发行或发布的任何作品,如果全部或部分包含或衍生自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在本许可证的条款下,免费许可给所有第三方。

c.
如果修改后的程序在运行时通常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您必须使其在以最普通的方式启动以进行此类交互使用时,打印或显示公告,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保证的声明(或者,声明您提供保证),以及用户可以在这些条件下重新发行该程序,并告知用户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例外:如果程序本身是交互式的,但通常不打印此类公告,则基于程序的作品不需要打印公告。)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修改后的作品。如果该作品的可识别部分不是衍生自程序,并且可以合理地被认为是独立的和单独的作品,那么当您将这些部分作为单独的作品发行时,本许可证及其条款不适用于这些部分。但是,当您将相同的部分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发行,而该整体是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整个作品的发行必须符合本许可证的条款,本许可证对其他被许可人的许可扩展到整个整体,因此也扩展到每个部分,无论谁编写的。

因此,本节的目的不是声明权利或质疑您对完全由您编写的作品的权利;相反,目的是行使控制基于程序的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发行的权利。

此外,仅将另一个非基于程序的作品与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在存储或发行介质的卷上聚合,并不会使另一个作品置于本许可证的范围之内。

3.
您可以根据以上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以目标代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和发行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根据第 2 节),前提是您还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a.
随附完整的、机器可读的相应源代码,该源代码必须根据以上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介质上发行;或者,

b.
随附书面报价,有效期至少三年,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收费不超过您实际执行源代码发行的成本,提供相应源代码的完整机器可读副本,以便根据以上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介质上发行;或者,

c.
随附您收到的关于发行相应源代码报价的信息。(此替代方案仅允许用于非商业发行,并且仅当您以目标代码或可执行形式收到程序,并附带符合以上 b 子节的此类报价时。)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用于对其进行修改的作品的首选形式。对于可执行作品,完整源代码是指它包含的所有模块的所有源代码,加上任何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加上用于控制可执行文件编译和安装的脚本。但是,作为一项特殊例外,发行的源代码不需要包括通常与可执行文件运行所在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件(编译器、内核等等)一起发行的任何内容(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除非该组件本身随附可执行文件。

如果通过提供从指定地点复制的访问权限来进行可执行代码或目标代码的发行,那么提供从同一地点复制源代码的等效访问权限,就相当于源代码的发行,即使第三方没有被强制要求将源代码与目标代码一起复制。

4.
除非本许可证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复制、修改、再许可或发行程序。任何以其他方式复制、修改、再许可或发行程序的企图都是无效的,并将自动终止您在本许可证下的权利。但是,根据本许可证从您那里收到副本或权利的当事方,只要这些当事方保持完全遵守,他们的许可证就不会被终止。

5.
您无需接受本许可证,因为您没有签署它。但是,如果没有其他任何东西授予您修改或发行程序或其衍生作品的许可。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法律禁止这些行为。因此,通过修改或发行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您表明您接受本许可证这样做,以及其所有关于复制、发行或修改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每次您重新发行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收者都会自动从原始许可人那里获得许可,以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复制、发行或修改程序。您不得对接收者行使此处授予的权利施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专利侵权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对您施加了与本许可证的条件相矛盾的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或其他方式),它们都不能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的条件。如果您无法同时满足您在本许可证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进行发行,那么作为结果,您可能根本无法发行该程序。例如,如果专利许可证不允许通过直接或间接通过您收到副本的所有人免版税地重新发行程序,那么您唯一可以同时满足专利许可证和本许可证的方式就是完全避免发行该程序。

如果本节的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况下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节的其余部分旨在适用,并且本节作为一个整体旨在在其他情况下适用。

本节的目的不是诱导您侵犯任何专利或其他产权主张,或质疑任何此类主张的有效性;本节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自由软件发行系统的完整性,该系统是通过公共许可证实践实施的。许多人依靠该系统的一致应用,为通过该系统发行的各种软件做出了慷慨的贡献;作者/捐赠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愿意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行软件,被许可人不能强加该选择。

本节旨在彻底阐明人们认为的本许可证其余部分的后果。

8.
如果在某些国家/地区,由于专利或受版权保护的接口限制了程序的发行和/或使用,则将程序置于本许可证下的原始版权持有者可以添加明确的地理发行限制,排除这些国家/地区,以便仅在未被排除的国家/地区或国家/地区之间允许发行。在这种情况下,本许可证将该限制纳入,如同写入本许可证正文一样。

9.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将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疑虑。

每个版本都给出了一个区分版本的编号。如果程序指定了适用于它的本许可证的版本号以及“任何后续版本”,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后续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程序未指定本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您希望将程序的部分内容合并到其他发行条件不同的自由程序中,请写信给作者请求许可。对于自由软件基金会拥有版权的软件,请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为此例外。我们的决定将以维护我们自由软件的所有衍生作品的自由状态以及促进软件的普遍共享和重用这两个目标为指导。

11.
由于本程序是免费许可的,因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保证。除非另有书面说明,否则版权持有者和/或其他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无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保证。关于程序的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由您承担。如果程序被证明有缺陷,您将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更正的费用。

12.
在任何情况下,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否则任何版权持有者或任何其他可能按照上述许可修改和/或重新发行程序的一方,均不对您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因使用或无法使用程序而引起的任何一般性、特殊性、附带性或后果性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或数据变得不准确,或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程序未能与任何其他程序一起运行),即使该持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


contents
下一节: 附录:如何应用 上一层: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前一节: 序言

安德鲁·安德森
1996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 23:22:06 美国东部标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