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PL 或著佐权),Linux 即在此许可证下获得许可。 此处重印是为了澄清一些关于 Linux 版权状态的困惑——Linux 不是共享软件,也不是公共领域软件。 Linux 内核的大部分版权归 Linus Torvalds 所有,版权年份为 1993 年,内核的其他软件和部分由其作者拥有版权。 因此,Linux 是有版权的,但是,您可以根据以下印刷的 GPL 条款重新分发它。
版权所有 ©1989, 1991 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司地址: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 Mass Ave 675 号,邮编 02139。 允许所有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件的完整副本,但不允许更改它。
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旨在剥夺您共享和更改软件的自由。 相比之下,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证您共享和更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软件对所有用户都是自由的。 本通用公共许可证适用于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大部分软件以及作者承诺使用它的任何其他程序。(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某些其他软件由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涵盖。)您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有自由分发自由软件的副本(如果您愿意,可以为此服务收费),确保您收到源代码或可以在需要时获得源代码,确保您可以更改软件或在新自由程序中使用其中的一部分;并确保您知道您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做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剥夺您的这些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 如果您分发软件副本,或者如果您修改软件,这些限制会转化为您必须承担的某些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您都必须将您拥有的所有权利授予接收者。 您必须确保他们也收到或可以获得源代码。 并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我们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1)为软件授予版权,以及(2)向您提供本许可证,该许可证赋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
此外,为了保护每位作者和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希望确保每个人都明白,此自由软件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果软件被其他人修改并传递下去,我们希望其接收者知道他们拥有的不是原始版本,这样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都不会反映在原始作者的声誉上。
最后,任何自由程序都 постоянно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 我们希望避免自由程序的再分发者单独获得专利许可的危险,这实际上会使程序成为专有程序。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我们明确规定,任何专利都必须获得许可供所有人免费使用,否则根本不获得许可。
以下是关于复制、分发和修改的精确条款和条件。
复制、分发和修改以外的活动不在本许可证的范围内;它们在其范围之外。 运行程序的行为不受限制,程序的输出仅在其内容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独立于通过运行程序而生成)的情况下才受保护。 这是否属实取决于程序的功能。
您可以对转移副本的物理行为收取费用,并且您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保护以换取费用。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修改后的作品。 如果该作品中可识别的部分并非衍生自程序,并且可以合理地被认为是独立的和单独的作品,则当您将这些部分作为单独的作品分发时,本许可证及其条款不适用于这些部分。 但是,当您将相同的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整体的一部分分发时,整个作品的分发必须符合本许可证的条款,其对其他被许可人的许可扩展到整个作品,因此也扩展到每个部分,无论谁编写的。
因此,本节的目的不是声明权利或质疑您对完全由您编写的作品的权利;相反,目的是行使控制基于程序的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的分发的权利。
此外,仅将另一个非基于程序的作品与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在存储或分发介质的卷上进行简单聚合,并不会使该其他作品受本许可证的约束。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用于对其进行修改的作品的首选形式。 对于可执行作品,完整的源代码是指它包含的所有模块的所有源代码,加上任何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加上用于控制可执行文件的编译和安装的脚本。 但是,作为一项特殊例外,分发的源代码无需包括通常与可执行文件运行所在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件(编译器、内核等)一起分发的任何内容(无论是源代码形式还是二进制形式),除非该组件本身随可执行文件一起提供。
如果通过提供从指定位置复制的访问权限来进行可执行代码或目标代码的分发,则提供从同一位置复制源代码的等效访问权限也算作源代码的分发,即使第三方没有被强制要求将源代码与目标代码一起复制。
如果本节的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况下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节的其余部分旨在适用,并且本节作为一个整体旨在在其他情况下适用。
本节的目的不是诱导您侵犯任何专利或其他财产权主张或质疑任何此类主张的有效性;本节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自由软件分发系统的完整性,该系统是通过公共许可证实践实施的。 许多人对通过该系统分发的广泛软件做出了慷慨的贡献,他们依赖于该系统的一致应用;作者/捐赠者可以决定他或她是否愿意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分发软件,而被许可人不能强加该选择。
本节旨在彻底明确人们认为的本许可证其余部分的后果。
每个版本都给出了一个可区分的版本号。 如果程序指定了适用于它的本许可证的版本号以及“任何更高版本”,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程序未指定本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您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且您希望它对公众尽可能有用,那么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是将其制成自由软件,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这些条款重新分发和更改它。
要做到这一点,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程序中。 最安全的方法是将它们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以最有效地传达排除担保;并且每个文件都应至少包含“版权”行和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一行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对其功能的简要说明。 版权所有 ©19yy 作者姓名本程序是自由软件;您可以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条款重新分发和/或修改它;无论是许可证的第 2 版,还是(由您选择)任何更高版本。
分发本程序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对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担保。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您应该已收到与本程序一起提供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副本;如果没有,请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司地址: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 Mass Ave 675 号,邮编 02139。
另请添加有关如何通过电子和纸质邮件与您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是交互式的,请使其在以交互模式启动时输出如下简短声明
假设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适当部分。 当然,您使用的命令可能被称为“show w”和“show c”以外的其他名称;它们甚至可以是鼠标单击或菜单项——任何适合您的程序的东西。
如果必要,您还应该让您的雇主(如果您是程序员)或您的学校签署程序的“版权免责声明”。 这是一个示例;更改名称
Yoyodyne, Inc. 特此声明放弃对 James Hacker 编写的程序“Gnomovision”(用于编译器)的所有版权权益。Ty Coon 签名,1989 年 4 月 1 日
Ty Coon,副总裁
本通用公共许可证不允许将您的程序合并到专有程序中。 如果您的程序是子例程库,您可能会认为允许将专有应用程序与该库链接更有用。 如果这是您想做的事情,请使用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而不是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