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份数超过 100 份的文档印刷版,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字,则您必须将这些副本放在封皮中,封皮上清晰且易读地载明所有这些封面文字:封底上的封底文字和封底上的封底文字。两个封皮还必须清晰且易读地将您标识为此类副本的出版商。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皮上添加其他材料。仅限于封皮的更改的复制,只要它们保留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在其他方面被视为逐字复制。
如果任一封皮所需的文字太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将列出的第一个文字(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皮上,并将其余文字继续放在相邻页面上。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份数超过 100 份的文档不透明副本,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含附加材料,普通网络用户公众可以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免费匿名下载访问。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项,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当您开始大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以确保此透明副本在该声明的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直到您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最后一个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至少一年后。
建议(但非强制要求)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与文档作者联系,让他们有机会为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