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的文档印刷版超过 100 份,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字,您必须将这些副本装订在封面上,封面应清晰易读地载明所有封面文字:正面封面的正面封面文字和背面封面的背面封面文字。两个封面还必须清晰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者。正面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面上添加其他材料。只要封面上的更改保持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对封面的更改复制在其他方面可以视为完全照搬的复制。
如果任一封面的要求文字过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将列出的第一个文字(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其余文字延续到相邻页面。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超过 100 份文档的不透明副本,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含附加材料,供使用网络的公众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免费匿名下载。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择,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步骤,当您开始大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以确保该透明副本在声明的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直到您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最后一个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至少一年后。
建议(但非强制要求)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与文档作者联系,让他们有机会向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