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 合并文档

您可以将本文件与根据本许可证发布的其他文件合并,其条款遵循上述第 4 节中针对修改版本的定义,前提是您在合并的作品中包含所有原始文档的所有不变章节,且未经修改,并在其许可证声明中将它们全部列为合并作品的不变章节,并且您保留其所有担保免责声明。

合并的作品只需包含本许可证的一个副本,多个相同的不变章节可以替换为单个副本。如果存在多个同名但内容不同的不变章节,则通过在每个此类章节的末尾添加括号,来使每个此类章节的标题唯一,括号中包含该章节的原始作者或发布者的姓名(如果已知),或者包含一个唯一的数字。对合并作品的许可证声明中不变章节列表中的章节标题进行相同的调整。

在合并中,您必须合并各个原始文档中标题为“历史”的任何章节,形成一个标题为“历史”的章节;同样合并任何标题为“致谢”的章节,以及任何标题为“献词”的章节。您必须删除所有标题为“背书”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