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的文档印刷版(或常用印刷封面的媒体副本)数量超过 100 份,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字,则您必须将副本置于封皮中,封皮上清晰且易读地载有所有这些封面文字:正面封皮上的正面封面文字和背面封皮上的背面封面文字。两个封皮还必须清晰且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商。正面封皮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皮上添加其他材料。只要封面上的更改不影响文档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则仅限于封面的复制在其他方面可以被视为完全相同的复制。
如果任一封皮所需的文字太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将最先列出的文字(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皮上,并将其余部分延续到相邻页。
如果您出版或发行不透明的文档副本数量超过 100 份,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计算机网络位置,以便普通网络用户可以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访问并下载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且不含附加材料。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择,则在您开始大量发行不透明副本时,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以确保该透明副本在声明的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直到您向公众发行该版本的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的最后一次发行至少一年后。
建议(但非强制要求)您在重新发行大量副本之前尽早联系文档作者,以便他们有机会向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