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创建驱动器链接

驱动器链接插件提供了一个可接受的对象列表,从中可以创建驱动器链接对象。 当您创建 EVMS 存储对象并选择驱动器链接插件时,会提供一个可接受的对象列表供您选择。 驱动器链接的顺序由您从提供的列表中选择对象的顺序决定。 在您为新的驱动器链接对象提供名称后,已识别的链接对象将被消耗,并生成新的驱动器链接对象。 创建驱动器链接时,唯一的选项是新对象的名称。

只有驱动器链接中的最后一个对象可以被扩展、缩小或移除。 此外,只有在文件系统(如果存在)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将新对象添加到现有驱动器链接的末尾。 对驱动器链接的任何大小调整,无论是增长还是缩小,都必须与适当的文件系统操作相协调。 EVMS 会自动处理这些文件系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