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与独立作品的聚合
将本文档或其衍生作品与其他单独且独立的文档或作品汇编在一起,无论是在卷册中还是在存储或分发介质上,如果汇编产生的版权不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合法权利超出单个作品允许的范围,则称为“聚合”。当文档被包含在一个聚合中时,本许可证不适用于聚合中的其他作品,只要这些作品本身不是文档的衍生作品。
如果第 3 节的封面文字要求适用于本文档的这些副本,那么如果文档少于整个聚合的一半,则文档的封面文字可以放置在括住聚合中文档的封面上,或者如果文档是电子形式,则放置在封面的电子等效物上。否则,它们必须出现在括住整个聚合的印刷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