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 合并文档

您可以根据本许可证发布的其他文档合并本文档,根据上述第 4 节中针对修改版本的条款定义,前提是您在合并文档中包含所有原始文档的所有不变部分,且未修改,并在其许可证声明中将它们全部列为合并作品的不变部分,并且您保留其所有担保免责声明。

合并作品只需包含本许可证的一个副本,多个相同的不变部分可以用单个副本替换。如果存在多个名称相同但内容不同的不变部分,请通过在其末尾括号中添加该部分的原始作者或出版商的姓名(如果已知),或者添加唯一编号,使每个此类部分的标题都是唯一的。对合并作品的许可证声明中不变部分列表中的节标题进行相同的调整。

在合并中,您必须合并各个原始文档中任何标题为“历史”的章节,形成一个标题为“历史”的章节;同样合并任何标题为“致谢”的章节,以及任何标题为“题献”的章节。您必须删除所有标题为“背书”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