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与独立作品的聚合
将本文档或其衍生作品与其他独立的文档或作品汇编在一起,无论是在一个卷册中,还是在存储或分发介质上,如果汇编产生的版权不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合法权利,使其超出单个作品所允许的范围,则称为“聚合”。当文档包含在聚合中时,本许可证不适用于聚合中的其他作品,除非这些作品本身是文档的衍生作品。
如果第3节的封面文字要求适用于本文档的这些副本,那么如果本文档小于整个聚合的一半,则本文档的封面文字可以放置在括住聚合中文档的封面上,如果文档是电子形式,则可以放置在封面的电子等效物上。否则,它们必须出现在括住整个聚合的印刷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