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 文档 的印刷副本超过 100 份,并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 封面文本,则您必须将这些副本用封面包裹起来,封面上清晰易读地载明所有这些封面文本:正面封面的正面封面文本和背面封面的背面封面文本。两个封面还必须清晰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商。正面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面上添加其他材料。只要更改仅限于封面,并且保留了 文档 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则可以将其视为其他方面的逐字复制。
如果任何一个封面的所需文本过于繁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该将列出的第一个文本(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其余部分继续放到相邻的页面上。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 不透明 的 文档 副本超过 100 份,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 透明 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完整且透明的文档副本,不含任何附加材料,并且普通网络用户可以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免费匿名下载。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择,则在您开始大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以确保该透明副本在声明的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至少持续到您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最后一个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后一年。
建议(但非必需)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与 文档 的作者联系,以便他们有机会向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