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超过 100 份的文档印刷副本,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本,您必须将这些副本套上封面,并在封面上清晰易读地标明所有这些封面文本:正面封面的正面封面文本和背面封面的背面封面文本。两个封面还必须清晰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商。正面封面必须呈现完整标题,且标题的所有词语都应同等突出和可见。您可以在封面上添加其他材料。如果复制仅限于对封面进行更改,只要这些更改保留了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则在其他方面可以视为逐字复制。
如果任何一个封面的所需文本过于繁多而无法清晰地放置,您应该将最先列出的文本(尽可能多地合理放置)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其余部分延续到相邻页面。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超过 100 份文档的不透明副本,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开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含任何附加材料,普通网络用户可以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免费匿名下载。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择,当您开始批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步骤,以确保该透明副本在声明的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直到您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最后一个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至少一年后。
建议(但非强制要求)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尽早联系文档的作者,以便他们有机会向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