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出版的文档印刷版数量超过100份,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提供封面文本,则您必须将这些副本装入带有封面的封套中,这些封面必须清晰易读地载明所有封面文本:封面上的正面封面文本和封底上的背面封面文本。两个封面还必须清晰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商。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面上额外添加其他材料。只要封面上的更改仅限于封面,并且保留了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则在其他方面可以将其视为原样复制。
如果任何一个封面的所需文本太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该将列出的第一个文本(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其余部分延续到相邻的页面上。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不透明的文档副本数量超过100份,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该位置包含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含任何附加材料,并且允许普通网络用户使用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匿名免费下载。
建议(但非必需)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与文档的作者联系,以便让他们有机会向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