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量复制

如果您出版超过 100 份文档的印刷副本,并且文档的许可声明要求封面文字,您必须将这些副本装订在封面上,封面上清晰且易读地载明所有这些封面文字:封面文字在封面上,封底文字在封底上。两个封面还必须清晰且易读地标明您是这些副本的出版商。封面必须以同等突出和可见的方式呈现完整标题的所有文字。您可以在封面上添加其他材料。只要封面上的更改保持文档的标题并满足这些条件,对封面的更改副本在其他方面可以被视为完全相同的副本。

如果任何一个封面的所需文字太多而无法清晰地容纳,您应该将列出的第一部分(尽可能多地合理容纳)放在实际封面上,并将其余部分继续放在相邻的页面上。

如果您出版或分发超过 100 份文档的不透明副本,您必须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附带一份机器可读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个不透明副本中或随附声明一个公众可访问的计算机网络位置,其中包含文档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含任何附加材料,公众可以通过公共标准网络协议匿名免费下载。如果您使用后一种选择,您必须采取合理谨慎的步骤,当您开始大量分发不透明副本时,以确保该透明副本在所述位置保持可访问状态,至少在您向公众分发该版本的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通过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的最后一次之后一年。

建议(但非必要)您在重新分发大量副本之前与文档的作者联系,让他们有机会为您提供文档的更新版本。